时间:2025-03-0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 2025 年 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行三级限行管理,具体限行路段和时间如下:
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 24 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相关道路如下:
高速路:S3 广深沿江高速、G4 广深高速、G15 机荷高速、S33 南光高速、S31 龙大高速、G94 梅观高速、S29 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 盐排高速、S28 水官高速、G0422 武深高速、S30 惠深沿海高速、G15 深汕高速、G25 长深高速、S86 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南山区:深圳湾口岸片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全市目前涉及广清路、金州路等 9 条道路,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段寒暑假不执行限行) 。
本次限行措施依据《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实施,实施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有效。到期后,交警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延续管理措施或进行调整。